■本报通讯员 王云鹏 唐召玲记者 尹训银
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多次接到消费者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咨询和投诉,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有:本来是到银行存款,却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介下购买了理财产品或保险;个别银行宣传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购买的理财产品不仅没有收益,而且还亏了本;购买某些理财产品不知还要交销售费用或托管费用,等等。针对消费者投诉咨询的情况,山东省消协经走访有关专家,认为理财产品销售中存在以下问题,并提醒消费者关注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一、消费者认识存在误区。部分消费者,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往往会与银行储蓄联系起来,认为银行存款能保证本金并有一定收益,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也会只赚不赔,一些消费者被理财产品推销人员宣传的高额预期收益所诱惑,将预期收益误认为是产品的实际收益,殊不知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理论上也意味着需承受更大的风险。
二、理财产品销售存在误导。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侧重宣传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对其存在的风险提示严重不到位,特别是对保险产品购买后的不可逆性、提前支取或中断续交需要承担有关费用或可能出现的损失等进行回避,甚至只字不提。有的宣传材料用大字印着“收益18%”,同时用小字印着“3年”,此时消费者往往误以为年收益率是18%。这些数值只是一个预估值,不是最终的收益率。据对这类问题的调查,有65.3%的消费者表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受到过误导。
三、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畅。目前,各家银行对信息公示的尺度并不一致,虽然有银行或基金公司的网站信息发布渠道,多数消费者还是希望银行能定期提供账单,但多数银行表示难以操作和提供账单,能提供的也只是一个大致的投资方向,有的几个月才简单公布一次净值。造成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具体运作、净值变化、潜在的风险等信息获知不全面,无法对行情进行分析判断,只能被动地接受投资的结果。
四、购买费用不明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某些理财产品是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费率的高低与理财产品是否保本的特性、理财投资的资产类别以及理财产品管理的复杂程度等几大因素相关。大多理财产品费用存在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中,投资者承担理财产品投资的主要风险,银行只收取费用,一般有销售服务费、托管费、保管费及管理费等。其中,销售服务费是支付给销售机构的,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是支付给托管机构的,管理费是支付给参与投资管理的机构;而部分理财产品还将收取超过预期收益部分的产品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产品管理费。另外很多挂钩海外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往往特别复杂,普通投资者很难看懂,销售时又不分对象,投诉处理机制也不完善等,损害了消费者切身利益。因此,对消费者购买各类理财产品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银行应当提前说明、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