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沉香榨菜”标价2200元,重庆市消委会认为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一盒“沉香榨菜”标价2200元,包装盒里除600克榨菜外,还配有一副银制碗筷,这是重庆涪陵榨菜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产品。近日,不少消费者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咨询,如此包装榨菜并以“天价”销售是否违反国家相关法规?重庆市消委会调查后认为,该款榨菜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嫌误导消费者。
记者致电重庆涪陵榨菜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有关负责人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推出了该款产品,当时定价为2000元,今年年初推出的是第二代高端产品,包装成5000盒,定价为每盒2200元,每盒有榨菜600克,销售对象主要为高端客户及团购单位。
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表示,针对消费者的质疑,该市消委会进行了初步了解,认为该款榨菜有误导消费者及过度包装的嫌疑。标价2200元一盒的沉香榨菜,其中绝大部分价值为银制碗筷,榨菜价值只占较小一部分。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规定,如果在榨菜包装盒内混装的附带物品的价值明显超过榨菜价值,那么该商品的名称就不应标注为“榨菜”。厂家的这一营销行为有悖于《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误导消费者。
此外,喻军表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于2010年4月1日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该款榨菜将银制碗筷与榨菜进行组合包装,涉嫌过度包装,这与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相违背。
据喻军介绍,该市消委会已着手深入调查此事,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将督促有关企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