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绿房子”体现可贵的公民责任
作者:乔杉


    ■乔 杉
  因反对在北京市昌平区阿苏卫建设垃圾焚烧厂而出名的北京市民代表黄小山,自投14万元建设的垃圾处理项目“绿房子”,日前在昌平区落成,月底即可投入使用。该设施可对两千户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 (据7月10日《京华时报》报道)。
  从环保意愿表达走向环保行动,“绿房子”的落成,让我们看到了可贵的公民责任。
  黄小山有一句话,“我不想指责谁,也不想抱怨谁,只想用事实证明,我一个普通公民都能做好的事,政府更应该有能力做好”。确实如此,就垃圾处理而言,它应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然而在现实中,不少地方对于环保的投入远远满足不了环保的需要。就拿垃圾处理来说,不少城市的垃圾处理没有做到 “应处尽处”,更别说全部做到科学无害化处理了。而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垃圾处理更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有些地方,尽管建立起了农村垃圾“三级处理制”,乡村垃圾集中收集到城市处理,但主要用于处理城市垃圾的填埋场,连处理城市垃圾都气喘吁吁,再加上乡村垃圾更加不堪重负,真要集中处理,现有的垃圾填埋场用不了三五年就得寿终正寝。因此,目前背景下,对类似问题的处理,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更加积极动脑筋想办法。
  在呼唤政府部门履责的同时,需要看到,公民责任也是环保事业发展所必需。可以说,公民责任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
  这些年来,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加剧,随着公民意识的生成加快,公民在环保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过,也要清醒地看到,这种作用大多表现为公民发表意见,以及对于环境违法事件的监督与质疑,建设性的公民行动还并不多见。黄小山不同,他积极践行自己的环保理念。据称,为了建设“绿房子”,他已自掏腰包投入近14万元。这种可贵的环保行动表明,民间的环保热情有了新的发展,民间在环保上的作为有了新的变化。
  虽说在环保上,政府责任更迫切更重要,但公民责任同样须臾不可缺少。面对环境问题,富有责任心的公民不该坐视不管,如果任由环境恶化下去,最终吞食苦果的是我们每一个人。很显然,类似“绿房子”的环保行动,对于破解当前环保不力的现状有着积极作用。它的出现,重塑了我们的公益观念:投身于慈善事业是公益,投身于环保事业也是一种公益。环保领域理当成为现代公民爱心发挥的一个新空间。
  因此,在环保问题上,我们应该大声呼唤公民责任,希望更多的公民在环保上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事,希望这种公民责任的勃兴能倒逼政府责任的生成,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环保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下更大的力气,取得更显著的实效。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绿房子”体现可贵的公民责任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