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 日前,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公益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和伙食费2项。据悉,保教费收费标准,5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伙食费则按实收取,据实结算。该规定将从2011年秋季开园起施行,期限为1年。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是指满足3至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的幼儿园。其他幼儿园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另外,《通知》还指出,公益性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外,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建园费、捐资助学费等。政府将对符合认定的公益性幼儿园进行补贴,5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助每生每月200元,其余区(市)县政府补助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刘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