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记者何春雷)7月14日至7月15日,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将合同监管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更饱满的精神、更负责的态度、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投身到合同监管工作中,为开创合同监管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马俊清出席会议并致词。
甘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中心,按照总局党组“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进取、深入探索、建章立制,促进合同公平,保障交易安全,倡导企业诚信,在保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维护拍卖市场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至2010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调解合同争议近6万件,解决争议金额31亿元;查处合同违法案件近3万件,违法金额59.6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和推荐文本7.2万多个;指导43.5万户涉农企业与3279.7万户农民订立了3179.2万份农业合同,合同金额达2.04万亿元,合同履约率高达98.7%;调解农业合同争议25.9万件,涉及合同金额21.4亿元,查处涉农合同违法案件916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2.3万件,担保的主债权金额3万多亿元,企业融资金额2.9万亿元;办理各类拍卖活动备案17.2万余次,现场监督5.6万余次,查处违法拍卖案件508件,违法金额2.3亿元。截至2010年,全国各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累计已达13.3万户。
甘霖指出,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持续开展整治霸王条款行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总局颁布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监督处理的规定。在各地工商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治理霸王条款工作极大地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树立了工商机关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甘霖要求,下一步,各级工商机关要本着“意思自治与适度监管相结合、查处违法与提供指导服务相结合、事前防控与事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合同监管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更饱满的精神、更负责的态度、更顽强的作风,投身到合同监管工作中,在进一步加强立法立规、加强合同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合同行政指导、加大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力度、树立创新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要重点抓好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推广工作,强化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推进企业合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拍卖监管,完善“合同帮农”,做好动产抵押登记。
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对在合同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4个单位、110个基层合同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170名合同监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来自全国14个省区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加强合同监管方面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