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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委书记称
“天价”榨菜标价不违法存在过度包装问题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7月12日,重庆市涪陵区委书记张鸣对近期媒体关注的涪陵“天价”榨菜事件(详见7月13日本报A1版报道)作出回应,认为“沉香榨菜”标价2200元一盒不违反我国价格法律法规规定,但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
  张鸣表示,他未见过该款榨菜,看媒体报道称包装盒内含一副银制碗筷,因此赞同有过度包装的问题。他强调说,企业需要依靠产品本身的竞争力来占领市场,希望该企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同时,有司法界人士和消费者组织认为“天价”榨菜涉嫌误导甚至是欺诈消费者,欢迎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跟进、监督,如果确实涉及消费欺诈,将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涪陵榨菜集团7月12日专门致函本报重庆记者站称,作为涪陵榨菜产业龙头和全国最大的酱腌菜生产企业,该集团一直积极推动产业上档升级。“沉香榨菜”作为传统手工制作的榨菜产品,其售价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价位,其中的镀银碗筷中的“银”取“盐”的谐音,有纯洁之意,体现了“尝乌江沉香榨菜,品千年巴国文化”的文化诉求。该公司在2007年推出后没有对该产品进行宣传,产品生产、包装、价格确定是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不存在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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