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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心脏病”的路虎成“皮球”
作者:朱海 付强


    ■本报记者 朱 海通讯员 付 强
  价值百万元的“路虎”越野车,行驶里程还不到1.2万公里,汽车发动机的轴承就出现了断裂故障。车主张先生找到车辆代售方及委托出售方讨说法,却被当事双方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近百万元路虎高速路上突“瘫痪”

  6月29日,江西省九江市的张先生向本报江西记者站反映,称其于今年1月4日在江西极风进口名车行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购买了一辆裸车价格为94万元的路虎越野车。
  今年2月初,张先生才提到了车子。但出人意料的是,6月12日,这辆路虎车在行驶到不到1.2万公里时,发动机就突发故障,“瘫痪”在去北京的高速公路上。经北京的路虎4S店检测,售后服务人员确认,该车发动机的曲轴轴承断裂了,必须更换发动机。
  听闻发动机出了大故障,张先生的第一反应就是,希望可以退换车。但当他与江西极风进口名车行沟通后,得到的答复却是,“极风只负责代理卖车,汽车质量问题须联系该车的委托出售方——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理”。但在与宁波丰颐沟通后,对方却只肯对汽车进行维修,拒绝了张先生的退换车要求。

  南昌极风“只卖车无售后”

  在张先生提供的购车发票上,记者注意到,开具发票的单位并非与他签合同的江西极风进口名车行,而是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且,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不是94万元,而是91.6万元。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先后给极风车行打了十余次电话,并且数次前往车行,但每次极风车行都会推给宁波丰颐,宁波丰颐又推给极风车行……
  6月30日上午,记者随同张先生来到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的江西极风进口名车行。该公司董事孙昌盛表示,公司与消费者张先生实质上为委托代购关系,当初销售人员也告知了张先生,车行是帮其代购汽车,发票由宁波丰颐开具,不负责汽车售后服务。
  既然双方是代购关系,那为什么签订的合同却是购车合同,而不是代购合同,且没有任何关于代购及代购注意事项方面的信息呢?对于记者的追问,孙昌盛并未给出正面回应。当记者问及“发票面额与实际支付的费用为何不等”时,孙昌盛表示,除了车款外,还有一部分是物流费、中介费和公关费。而当记者再次追问“这部分费用为何不开具发票”时,孙昌盛未给予任何说法。
  最终,经过一番协调,孙昌盛与宁波丰颐达成了初步处理意见,即宁波丰颐为其更换该车发动机,承担因更换发动机引发的重新上牌等一系列费用,补偿张先生每天450元的误工费,并延长该车保修期至10万公里。

  代售方与委托方均可被列为索赔对象

  经过再三权衡,张先生接受了这一处理结果,但因此造成的折损价值,他将找有资质的相关单位作出评估鉴定后,继续向江西极风进口汽车名车行索赔。
  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的张海水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张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证据完全可以看出,江西极风进口名车行实际是这辆陆虎车的代理出售方,委托出售方则是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张先生可以依据上述两份证据,向代售方或委托出售方主张合同权利。既然因为发动机故障对该车造成了损害,张先生自然就可以主张更换发动机后的折损价值的索赔。而且,他既可以向代售方江西极风进口汽车名车行索赔,也可以将委托出售方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列为索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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