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讯(记者 张恒)近日,记者从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虽然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投诉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从旅游者投诉和市场监管反映的问题看,与旅行社、旅游者密切相关的旅游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大连市旅游局将开展旅行社行业旅游合同专项检查,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合同的旅行社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大连市旅游局开展的这次旅游合同专项大检查目的是依法严肃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规范和约束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抑制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擅自变更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旅游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旅行社组织各项旅游业务是否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特别是一日游合同签订情况;旅行社与地接旅行社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旅行社与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合作企业是否签订书面合作合同等。
此外,还重点检查旅行社组织的各项旅游业务是否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合同中是否全面约定了《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合同必须载明的14项内容;合同或行程计划中是否存在旅游信息表述不规范、“霸王”条款、虚假信息等内容;组团社地接社之间确认的旅游行程与带团导游员所持的行程单内容是否一致等情况。
旅行社是否按照《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指南》要求,加强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旅行社业务档案中各类旅游合同是否存档齐全也在此次检查范围之内。
据悉,这次检查主要采取到景区景点对团队随机抽查与入社检查相结合、投诉处理与市场检查相结合、独立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