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阳市消协推行“五式”调解法,调解消费纠纷效果明显
■孙华军 本报记者 王照重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阳市消费者协会不断加强维权岗位培训力度,推行“五式”调解法,妥善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6月20日,莱阳市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540多人次,处结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据莱阳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式”调解法分别是:
——泄火式调解法。在召集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往往会出现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持一词、互不相让的情形,对此,消协工作人员采取冷处理的泄火式调解法。首先,消协工作人员将双方分开,制止争吵,并安置在不同房间。然后,由消协工作人员分别实施一对一单独调解,详细了解纠纷起因、过程,认真倾听诉求、理由,让他们畅所欲言,发泄怨气。在这一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使其尽快稳定情绪,消除隔阂,缩小分歧,尽快达成协议,促成纠纷圆满解决。
——攻心式调解法。消协工作人员在调解纠纷时,坚持攻心为上,注重从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入手,动之以常情,晓之以法理,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权衡彼此的利益得失,相互谅解。在此基础上,把调解与自愿和解结合起来,尽快促成纠纷解决。
——讲法式调解法。在碰到一些因消费者诉求过高、恶意索赔或生产经营者拒不认错、拒不履行责任义务的消费纠纷时,消协工作人员充分宣传法律法规,千方百计地说服双方,化解纠纷。对索赔要求过高或提出不合理诉求的消费者,帮助其认真分析受损情况,解析法规内涵,讲清事理,打消其不合理索赔的念头;对拒不认错、拒不履行责任义务的生产经营者,提请工商机关适时对其进行行政指导,指明其在纠纷中的错误所在和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严重后果,做到法、理、情并举,督促其履行相应的义务责任。
——联动式调解法。对于涉及多方利益的重大疑难消费纠纷,消协工作人员采取“消协主导、工商所推动、社区建设、市民参与”的办法,积极协调辖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内的相关机构,及时召集消费者、被诉方及相关单位集体会商,共同查问题,统一意见,实现协商解决处理。
——外延式调解法。对于有些不属于消协受理范围的纠纷,消协工作人员坚持不推脱,不喊难,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维权力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或者向其讲明应投诉的部门、职能范围及联系方式,积极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