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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轿车未交付出车祸:退车!
作者:张国 强卫佳 刘铭


  本报成都讯(张 国 强卫佳 记者刘 铭)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在销售商负责车辆装饰期间发生车祸,造成车毁人伤的严重后果。经四川广元市消委会调解,经销商不仅退还全部购车款,还赔付消费者医疗费。
  今年3月29日,消费者朱先生以6.89万元的价格,在广元灵通金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乐风1.4SMT轿车,并同时购买了保险。由于该经销商负责的车内装饰未配齐,再加上保险未生效,也没有临时牌照,所以车依然由该经销商保管。3月31日,朱先生的爱人与该公司销售人员一起将新车开到装潢部进行装饰,在装饰后由销售人员将车开回公司的途中发生车祸,造成车辆前保险杠、引擎盖、水箱碰撞后严重受损,朱先生爱人头部被撞一条长6厘米、深1厘米的口子。第二天朱先生找到公司,要求退款退车,公司工作人员答复“退款不可能,换新车不可能,只能维修”。双方协商无果,于是朱先生便投诉到广元市消委会。
  广元市消委经与经销商协调,经销商最终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全额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保险费等73708.25元,赔付医疗费用304元,两项共计7401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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