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莹 刘伯涛本报记者 尹训银
近日,山东省莒南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家具质量纠纷。
申诉 消费者张先生于今年5月在莒南县华天商场一家具经销商处购买了一款书柜。经销商帮其运回家后,张先生发现书柜变形严重,出现前倾的问题,并且散发出刺鼻的气味,遂找经销商要求退货。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张先生向工商机关求助。
结果 莒南县工商局十字路工商所接转到申诉后,工商人员及时联系经销商一同前往张先生住处,经现场查看,确认张先生所述情况属实。经销商对书柜存有的质量问题表示认同,同意退货,但前提是要张先生承担搬运费用。6月18日,该所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协商,经销商同意退货,一次退清全部货款,并自行承担搬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