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从8月1日开始,凡未获得工商机关许可的,一律不准经营销售乳制品。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的信息。
为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单独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凡未向工商机关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凡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记者了解到,从8月1日开始,凡违反上述规定销售乳制品的,工商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