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目前,正值暑期旅行高峰,福建省消委会接到多起旅游消费者行李丢失的投诉。8月8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今年22号消费提醒:出门旅行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防范行李丢失。
据福建省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2011年4月底,福州消费者杨女士在参加福州乡村游时,行李包在旅游大巴上丢失,行李包中有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贵重物品,合计价值1.5万多元。由于寄存前未申报行李物品价值,游客与旅行社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福州旅游质监所介入调查,至今仍无结果。
综合近期游客丢失行李的案件,为旅游者财产安全考虑,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旅游者,旅途最容易丢失物品的地方是餐厅、候机候车厅、人多拥挤的购物场所及宾馆,乘车乘机途中要警惕有人频翻行李,防止别的下车旅客拿错行李和小偷趁乱行窃。一般旅行社、旅馆都会提醒旅游者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要及时申报登记,存放在旅馆前台,并要求寄存方提供寄存单,一旦出现纠纷可避免事后出现责任认定争执。
如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者旅游时为旅游者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按照《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因此,如果出现行李丢失或被盗,应及时报警及告知旅游经营者,以便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