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兴无 本报记者洪敬谱)日前,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工商分局根据消费者申诉,成功调解了一起销售假冒润滑油案,商家赔偿消费者1.5万元损失,同时工商部门对销售假冒行为进行了查处。
近日,南谯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邵先生投诉,称其在南谯南路一润滑油批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推土机润滑油有问题,用了该润滑油后,自己新买的推土机出现故障。经修理厂初步认定,出现此类故障可能与润滑油质量有关,修理费至少1.5万元。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现请求工商部门处理。
南谯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区城郊工商所工作人员进行联合调查。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润滑油包装上的相关信息,执法人员向生产厂家核实的结果是,该润滑油涉嫌假冒。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经营者赔偿消费者邵先生修理推土机的费用1.5万元。而对于销售假冒润滑油的违法行为,南谯区工商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