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不断丰富市场监管的方式和手段,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本报记者 贾 君
记者从8月1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上获悉,自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以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总局的工作部署,不断丰富市场监管的方式和手段,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特别是近几年,各地工商机关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各级工商机关综合监管合力显著增强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工商总局—省级局—地市局—县级局—工商所的五级联网目前已经贯通,总局和省级局两级数据中心已基本建立,全国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基本能实时完成,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关联和功能整合正在稳步推进,横向互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各级工商机关综合监管合力显著增强。
通过上述工作机制,全国市场主体数据库、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信息得以共享,基本实现了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以及一个自然人再投资一人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特别是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任职限制和锁定,加大了企业失信成本,信用约束的制度化功能成效明显。
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在探索建立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积极提供监管信息,加大信息交换力度。国家工商总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了建设领域五大行业企业的“黑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秩序的整顿与规范,有力配合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重庆等地有关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建筑业企业“黑名单”信息,实现了对这些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业禁入。“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上下互通、左右互动、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局面正在形成。
集中精力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管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国基层工商所人均属地监管市场主体数增长了58%。面对日益繁重的任务,各地工商机关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式,运用科技手段,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集中人员和精力加强对失信企业和重点热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了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控制力。
河北省工商局在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同时,实行问题分类监管,通过持续不断地发现、解决问题,有效防范监管风险的发生。成都市工商局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核心整合资源,实现了市场准入与公平交易执法的无缝链接。山东省工商局与银行合作开通“工商E线通”,实现了对企业登记事项的实时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建成市场主体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定位、标注市场主体空间坐标65万余户,为实现准确、高效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
发挥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效用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各地工商机关积极运用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管信息资源,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反映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和经济秩序状况,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企业投资、公众查询提供参考和服务。
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工商局、15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和许多市、县工商局都定期编发分析报告,天津市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白皮书,浙江省发布工商企业信用指数,陕西省西安市发布投资信息参考,湖北省武汉市发布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信息,浙江省宁波市发布市场主体深度分析报告,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同时,各地工商部门加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充分发挥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效用。截至今年5月,有15个省级工商局、6个副省级市工商局在其政府网站上提供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企业登记信息的全部免费查询,有7个省级工商局、5个副省级市工商局在其政府网站上提供企业登记信息的部分免费查询,为方便企业投资、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服务。
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信用信息支持
近几年来,各地工商部门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有效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积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在社会上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效应。
福建省工商局建成了全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站,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网上平台,为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经营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山西省工商局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金融机构据此认定信用商户和信用市场,并提供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陕西省工商局依托“监管在线”综合监管平台,明确监管重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苏省工商局通过市场主体监管服务平台,加强与管理相对人、与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的联动,使管理相对人能及时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和提示,促进了社区自我管理、居民依法自治和行业自律。
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与共享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加强与税务、海关、公安、统计、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形成了部门间的监管合力,增强了企业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
北京市工商局牵头建立了涵盖49家政府部门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不良信息通报证监会、海关、财政等部门,使失信企业在企业上市、通关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受到限制,并主动配合法院、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在企业变更、年检、注销过程中对失信企业采取相应限制措施,有力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海市工商局牵头建设“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福建省工商局建立了在22个部门间运行的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为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社会化运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平台,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此外,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加强对企业违法记录的披露和对吊销执照企业的公示,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强化了社会对企业的监督,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