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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座谈会召开,18家网站负责人一致表示
全力支持配合打击网络传销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邀请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宣传中心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席,召开包括人民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凤凰网、新浪、百度、腾讯等18家网站负责人参加的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座谈会。与会的网站负责人一致表示,坚决支持配合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网络环境。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网络公害,广大网民反映强烈。本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以网治网”,针对网络传销的特点和现状,要求网站积极配合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自律,自觉抵制和清理网站上带有传销内容的有害信息,制作发布一批反传销公益广告。
  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也不断变换骗人手法和形式,已由传统传销转为网上传销,由过去以商品为载体转为炒作“网络资本运作”、“私募基金”、“连锁销售”等概念,鼓吹可以“一夜暴富”的歪理邪说,欺骗误导网民加入,以达到极少数传销分子聚敛财富的目的,造成广大受蒙蔽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血本无归的惨痛局面。网络传销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使人民群众财产遭受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对于这种网上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传销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各网站都有义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各网站应通过设立专题、博客、微博、论坛等各种方式,引导广大网民识别网络传销,营造强大的正面宣传攻势,使广大网民不要上当受骗。
  与会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要求,门户网站要形成宣传攻势,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发现线索要及时举报,以便公安、工商机关及时查处。同时,网站应加强网络广告管理,及时删除涉嫌网络传销的各种有害信息,不给网络传销组织可趁之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要求,互联网运营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内部管理,真正做到对所有经营业务的可管可控。网络经营者应认真研究国家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有关规定,采取防范措施,统一行动,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打击网络传销行动。
  与会的网站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支持配合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格网站管理;尽快建立与执法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鉴别、举报有关违法信息;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监控,建立“黑名单”;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报道执法部门有关打击网络传销行动的信息,发布如何识别网络传销的科学知识,提高网民拒绝传销的能力,为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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