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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作者:朱海 廖平 戚煌柯


  本报南昌讯(记者朱 海 通讯员廖 平 戚煌柯) 近日,江西省奉新县工商局对全县17个乡(镇、场)的58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有24户农资经营户在销售仿冒中化牌加拿大氯化钾,依法进行了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奉新县共有24户农资经营户经销加化、中化、中顺、中高、中乙农、中澳、中义、昌化等12个品牌的钾肥,与中化牌商标(字母及其图形组合)极其相似,当场查缴仿冒中化牌加拿大钾肥37.25吨。
  鉴于仿冒行为比较普遍,奉新县工商执法人员把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前面,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每一个经销户知道,销售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属侵权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而且让每一个经销户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一条,被处罚的额度范围。因此,工商部门在对24户农资经营户调查、取证及处罚中,农资经营户都能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处罚。目前,对24户农资经营户已全部处理完毕,累计罚款上缴国库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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