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许晓琳 本报记者洪敬谱)9月上旬,安徽省砀山县消协调解了一起电动车多次修理仍未修好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一次性退还消费者的购车款2050元。
今年7月11日,砀山县消费者许某为儿子上学方便而在当地一家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050元的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第八天,许某发现电动车后泥瓦叉无故断掉。他找到经销商,老板却以没有零件为由未给安装。8月21日,许某的儿子骑电动车时,整个后轮子突然掉下来,造成人身受伤。其后不久,电动车轮胎又出现无故破裂。9月5日,许某的儿子放学骑车回家,该电动车刹车突然失灵导致再次摔伤。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该电动车四次出现故障,许某及儿子坚决要求退车。经销商认为是许某的儿子骑车不爱惜、用力过猛造成的,修可以,退是不可能的。面对商家的强硬态度,许某及儿子无奈之下向砀山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县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并对许某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证明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考虑到该车问题频繁,给孩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消协工作人员对经销商进行了法律、法规及道德方面的说服、教育,最终,经销商同意一次性退还全款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