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天津市工商局近日公布了该市流通领域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3个批次电热水器质量不合格。
天津市工商局近期在该市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山东、浙江、江苏、江西、天津、上海等7个省、直辖市13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热水器进行了质量监测。此次监测依据相关国家标准,重点检测了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防锈等21项指标。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3个批次电热水器的接地措施指标、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指标、输入功率和电流指标等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电热水器,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