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陵县徽王庄镇王奇小学涉嫌乱收费引家长质疑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县的李女士向本报山东记者站反映,称她的孩子在该县徽王庄镇王奇小学上学,这学期该学校让孩子交85元教辅书费,并且要求年龄不够6周岁者,在此基础上还要再另交200元的费用,家长们对此十分不解。
接到举报后,记者赶到徽王庄镇,见到了李女士。她告诉记者,今年放暑假前,孩子的学校就通知学生,让他们转告家长交费的事情。学校要求,一年级升二年级的学生开学时必须交85元,用以订购辅导书。此外,新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的也须交85元教辅书费,而不满6周岁的,在此基础上还要再另交200元。另外,李女士还向记者透露,该学校向家长收费不只一年时间了,去年孩子入学时,同样也交了85元的教辅书费,由于当时孩子还不满6周岁,所以学校又让其多交了100元。除此之外,在每学期,学校还要收取热水费、煤球费、塑料布费等费用。
据记者了解,徽王庄镇王奇小学招收的学生来自周边的王奇村、王郑村、史庄村、杨顶庄村和孙杠村等村庄。调查时,记者在该小学门口随机采访了几位接孩子放学的家长。他们均反映,学校的确收取了上述费用,并表示如果不交,学校老师就不让孩子去上学。学生家长李先生说:“我的孩子今年上二年级,也交了85元教辅书费,不交的话学校不同意”。
带着学生家长的质疑,记者找到了该小学校长申清海。他告诉记者,学校的所有收费,都是根据文件收的,其中收取的85元是学生自愿订购教辅书的费用,学校没有强制收取。而另外收取的200元,相当于杂费,是学校为投资开办幼儿园所用。记者随后向其索要幼儿园开办园许可证和相关收费许可证,但申清海始终未向记者出示。他向记者解释道,德州市自上而下鼓励小学开办幼儿园,可上级教育部门对此没有投资,自己也没见过关于幼儿园招收收费文件,200元的收费标准是他从当地媒体上看到的。
在申清海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一份陵县教育局、物价局转发的《德州市物价局关于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函》,其内容显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校和学生订购教辅教材”。对于王奇小学的做法,陵县教育局副局长郭宗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除作业本费之外,教育局没有给学校布置其他的收费项目,他将根据记者的反映调查落实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