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卫生部近日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在今年年底前至少要选择10到20个县(区)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辖区到2012年年底前至少为50%以上,到2013年年底前至少为80%以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指导意见提出,每个社区、乡镇应当设置至少两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岗位。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并纳入编制规划。卫生监督协管员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与考核合格后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并可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统一着装上岗。 (吕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