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消费维权工作走出一条新路
■本报记者 李青山 黄 劼
“消费维权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才能打造出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和强势的消费维权力量。”这是广东省惠州市工商局局长龚宪平,对该市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概括。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创新机制,制定措施,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发挥职能部门以及消委会律师团、专家团在消费维权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日,本报记者在深入惠州市采访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
商场里建有消费维权工作站
10月10日,记者走访了惠州市城区几家大型商场、超市。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不少商场、超市设置在中心大柱上的“心声栏”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贵超市北侧灯光偏暗,不方便顾客购物,希望改进。”某超市在旁边对此回复:“谢谢你提的宝贵建议,我店明天马上改进。”……一些在商场、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告诉记者,商场、超市设置的“心声栏”让他们感到异常温馨。
在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挂有一块金铜色的牌子——“消费维权联络工作站”,一个工作人员正站在接待台前。“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你吗?”当记者说明来意后,该工作人员拿出两大本装订整齐的投诉受理登记薄。记者看到,上面详细记录了消费者的投诉内容和处理结果,件件都有落实。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站里有两名调解员负责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是超市自己配备的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消委会人员会不定时来指导工作,基本上可以做到投诉不出店。“心声栏”是超市自己设置的,为的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迅速予以改进。记者在准备离开时环视整个超市,发现几处显著位置均贴有工商机关印制的“当你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的招贴画。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消委会下辖7个县(区)消委会,64个乡镇消委会分会,截至目前,已建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107个,而且投诉站每月还在增加。消费维权网络化的建成,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诉维权渠道,改善和优化了全市的消费环境。
借助社会力量编织维权网络
惠州市工商局局长龚宪平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维权单靠消委会的力量显得力不从心。要想解决日益增多的消费纠纷,只有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在企业开展诚信宣传和教育,同时借助全社会的力量,编织消费维权网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惠州市消委会通过创新维权方式和机制,先后成立了消委会3·15律师团,建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义务监督员队伍,形成了维权教育和指导网络。义务监督员经过培训后,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针对食品、家电等商品进行监督,监督范围几乎覆盖了整个消费领域。目前,惠州市消委会还组建了由各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团,发挥行业协会及专家团的协调作用,共同调解了28起房屋装修消费纠纷。
据惠州市消委会会长雷衍英介绍,该市消委会积极探索区域合作,帮助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2009年10月,深圳、东莞、惠州三市消委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就处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体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等方面达成合作协议。2010年以来,3个城市消委会已举办了两届消费维权一体化联席会议,确定了联络员制度和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在商品与服务社会监督,宣传教育和消费警示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今年以来,3个城市消委会建立了消费联合受理调解机制,实现了消费纠纷就近受理,异地办理的目标。
积极保障农村消费者权益
根据惠州市农村人口多等实际情况,为了将维权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惠州市消委会组织相关行业召开了4次农村消费者座谈会。在广泛听取了农村消费者代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后,惠州市消委会制定了主动当好农村消费者“四员”的措施,即:当好辅导员,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当好联络员,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当好调解员,加大农村维权力度;当好督导员,广泛开展消费评议。
围绕主动当好农村消费者“四员”,惠州市消委会扎实开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以来,农村消费者投诉量明显上升。针对农村消费维权重点,惠州市消委会采取多方位维权方式,积极调解处理消费纠纷,为农村消费者挽回损失100多万元。
9月14日,惠州市惠城区消委会云山分会接到水口镇韦某等24户菜农的投诉,称他们在某农资店购进60罐香港某公司生产的青瓜种子,并在74亩菜田进行了种植,50天后发现结的瓜基本为畸形,且平均结果率仅为51.7%。云山消委会分会人员受理菜农投诉后,立即到农资店进行调查,并劝说经销商将该批青瓜种子下架停售。后经专家鉴定,该批种子存在质量问题。经消委会调解,经销商同意一次性按1200元/亩的价格赔偿24户菜农,合计9.38万元。日前,24户菜农在云山消委会分会和惠城区农业局代表的见证下,从经销商手里领取到了赔偿金,并向云山消委分会赠送了一面“红盾维权,心系农民;热情服务,快速解难”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