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中山、江门三市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初见成效
本报广州讯(粤 消 记者黄劼)共同发布消费警示,异地投诉快速转办……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建立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近半年来,已初见成效。
今年3月10日,珠海、中山、江门3个城市的消费者委员会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约定在宣传咨询、投诉处理、机制建设、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
自合作协议签署以来,3个城市消委会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工作,合作机制初见成效。今年3月12-3月15日,珠海市消委会分别指派代表携带宣传资料,参加了中山市、江门市消委会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中山市、江门市消委会也分别派员参加了珠海市消委会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目前,3个城市消委会正在联合进行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已经随机抽取了市场上电饭煲、电压力锅、电风扇、人造板、木地板和不锈钢管等共计117个批次商品,由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接比较试验工作。3个城市消委会将根据比较试验结果,统一发布消费警示。
三市实行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后,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的消委会投诉,由受理的消委会在接到投诉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消委会移转,由发生地消委会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函复消费者及受理投诉的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