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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锐无故熄火疑似质量缺陷
作者:张鹏


    ■本报记者 张 鹏
  浙江车主何剑欢的上海大众斯柯达明锐,刚买了半年就突然熄火,送4S店检查发现是发动机问题。新车开了半年,就要拆开发动机大修,何先生要求更换发动机,4S店却称只能维修。无独有偶,扬州车主孙辉刚买三个月的斯柯达明锐同样在行驶中突然熄火,经4S店检查为发动机损坏。3个月的新车就要面临发动机大修,孙先生很难接受,要求更换发动机,同样遭4S店拒绝。
  对一辆汽车来说,发动机是它最核心的部件,相当于一个人的心脏,消费者买车通常首先看的也都是发动机。而且发动机并不是什么易损件,反而是汽车上最皮实、最不容易出问题的总成件。按说现在发动机技术这么成熟,十几万公里甚至几十万公里,发动机是不应该出问题的。比如出租车,经常是六七十万公里发动机无大修,最后汽车都快散架了,甚至报废了,发动机的性能依然良好。另外从汽车厂商给出的质保期限也可以看出,发动机的质保期限一定是所有零部件中最长的。所以投诉中提到的两辆斯柯达明锐,才几个月的新车就面临发动机大修,这显然是先天不足,就好像是一个新生儿,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
  既然是产品先天不足的毛病,消费者是无过错的,那汽车厂商为什么只负责维修,而拒绝更换发动机呢?最关键的因素就是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缺失。目前国家缺乏整车退换,或是关键零部件退换的相关规定,因此是退、是换,还是修,全是由汽车厂家自行决定的。换言之,因为国家法规的缺位,导致了车主的权益被牢牢地控制在了汽车厂商手里。而汽车厂商往往都会按照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去制定他的质保政策,能修的绝对不给你换,能换的绝对不给你退。所以曾经有车主怒砸大奔……消费者只能依靠过激的方式去维权,因为没有规则可以让他依靠。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消费者与汽车厂商产生矛盾的根源,常常就在于双方缺乏一个可以衡量的标准。因此尽快落实汽车商品的退换规则,应该是解决当下这一类汽车消费纠纷最好的方案。
  然而在很多国家,汽车商品却有着明确的退换规则。比如美国的“柠檬法”就规定,如果一辆新车的核心部件存在故障,那么这辆汽车就会被称为“柠檬车”,消费者买了“柠檬车”,就有权利向汽车厂家或经销商要求退车或者换新车。而在国内,没有这样的法规,那该如何处理只能凭厂商的良心了。
  其实连运载火箭都有可能发射失败,汽车这类大批量生产的民用工业产品,自然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完美。所以,即使产品有瑕疵也没什么可怕的,拿出解决方案,该处理的处理,该召回的召回,这才算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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