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 幼儿园入园贵,入园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家长。近日,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规定,该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含托儿所、幼儿班、学前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或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因幼儿保育教育及幼儿园管理需要,所产生的暖气、空调、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信息服务、课本(学习)资料等费用,从幼儿园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该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该省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另外,按照《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月)预收保教费。 (许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