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刘德胜 范冬生记者吴采平)45平方米蜗居要按高档住宅缴契税的尴尬(详见2010年4月14日本报A2版相关报道),已在湖北省武汉市终结。武汉市住宅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宣布,从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七成住宅契税可减半。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契税执行的是2008年11月确定的征收标准,房屋分为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征收契税。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是:单价7000元/平方米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面积低于140平方米、小区容积率高于1.5;远城区的标准为:容积率1.0以上、单价5700元/平方米以下且总价不超80万元、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即为豪宅。房子是否普通,直接影响购房者的买房成本,普通住宅的税率是总房价1.5%,非普通住宅的税率是总房价3%,两者相差一倍。
随着近几年商品房价格不断上涨,上述认定标准中,“单价在7000元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备受争议,一度被消费者戏称为“被豪宅”。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表示,新调整的标准更加合理,可减轻购房者税费成本,缩小房价收入比。
新的认定标准中,中心城区的普通住房标准删除了“单价7000元”,具体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140万元)。远城区的普通住房标准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含90万元)。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根据新的标准,武汉市七成住宅的契税可减半。但享受契税优惠的房子,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必须是家庭唯一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