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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备案后又上涨 该由谁来管?
——成都市一民办幼儿园接连涨价引家长质疑
作者: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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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刘 铭
  “本是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但其建园费却由最初的6000多元/年涨到8000元/年,后又涨到现在的1.48万元/年。”近日,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波社区的文女士向本报四川记者站反映了上述情况。
  根据文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家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收费实行了备案管理制度。但在成都市,价格管理部门只能对上述机构是否对其收费项目备案进行管理,而不能对其备案后的随意涨价行为进行监管。所以,“备案即合法”理论就成为了部分民办幼儿园说服家长接受涨价,以及应对家长质疑的挡箭牌。
  
幼儿园接连涨价让家长吃不消

  文女士告诉记者,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翠微清波社区的这家民办幼儿园,是该小区的配套设施。但在最近两年里,该幼儿园按年度收取的教育费却一涨再涨,从最初的6000多元/年涨到了现在的1.48万元/年,生活费也由原来的680元/月涨到了现在的1260元/月。“这么高的收费是一般家庭不能承受的”,文女士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调查该幼儿园随意涨价的行为。
  记者在上述幼儿园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幼儿园是由四川省直属机关某幼儿园与成都市玉泉教育咨询中心联合开办的民办幼儿园,可容纳幼儿270人,从2009年下半年至今,办园仅两年时间。

幼儿园称收费标准已备案

  针对文女士的投诉,上述幼儿园在2011年11月3日给本报四川记者站发来了一份《关于幼稚园收费问题情况》的书面回复。该回复中称,幼儿园不存在乱收费行为,其收费标准在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审批备案。从幼儿园开园至2011年9月28日,教育费备案价格为1万元/年。
  对于收费上涨问题该幼儿园在回复中解释道,因为是新办园,所以最初进行了折扣优惠,翠微清波B区业主的孩子入园可在8折优惠的基础上再打6折,所以当时的收费标准为6400元/年。但后来又对该小区业主恢复为8折,恢复后年交费为8000元/年。对非小区业主的孩子入园按1万元/年的标准收取费用。目前,该幼儿园教育费的收取方式为2011年9月28日前在幼儿园就读或已报名缴费的孩子,仍按“老人老办法”执行。对此,该幼儿园执行园长黄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按“老人老办法”缴费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家长要提前预缴费,如果不预缴,那么到期后,家长就必须按新收费标准来缴纳费用。所以为此,绝大多数家长都选择了提前缴费。据黄女士介绍,目前幼儿园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的新生名额都已报满,而且2013年9月入学的也有几个幼儿报了名,缴费标准为1.48万元/年。
  此外,对于保育费及伙食费问题该回复解释到,本次调价是恢复第一次备案时的保育费标准,只有伙食费在原有基础上每月上涨了160元。而且,此次价格调整,幼儿园提前1个月就将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家长公示了。
  而对于涨价的理由,该幼儿园在回复中表示:一是为了巩固该园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该园从2011年9月开始,针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了工资、奖金的全面上涨;二是因为经营成本的不断上涨,其中包括幼儿食品、用品等费用的上涨,原来每天10元的伙食费,现在已不能维持。此外,教师的培训成本、幼儿园的管理成本也在不断上涨,因此,原收费标准现在已不能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营。
  对于幼儿园涨价的做法,一位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家幼儿园先进行价格备案,然后又打折招生,这说明其备案的价格并不是真实的办学成本。而且,该幼儿园备案即合法的理念也很不合理。虽然从表面上看,家长愿意让孩子就读就得交这个钱,选择权在家长手里。但实际情况是,该地区的幼儿园配置比较缺乏,所以要想让幼儿就近入学,家长就无法选择,幼儿园无论开出什么条件家长都得接受。
  
现行的价格备案制度存在缺陷

  针对上述幼儿园的涨价问题,近日记者来到了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采访。该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贾西蓉表示,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成都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根据其办学成本自行确定,然后报价格主管部门和办学批准部门备案。在上述部门对其进行价格检查时,能拿出备案手续的就被认定为合法。
  据贾西蓉介绍,目前该局对成都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备案只管收费项目,具体为教育费、保育费和生活费3项,而对于其如何制定收费标准则没法管。“其实,我们一样感到困惑。”贾西蓉说,民办幼儿园来进行价格备案时,实际上就只是将其制定的价格标准告知价格管理部门。但反过来,他们就会说涨价是合法的,是经过审核批准的,对此价格管理部门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可以这么说,现行的价格备案制度存在缺陷,很容易成为部分民办幼儿园随意涨价的挡箭牌。
  另据贾西蓉介绍,前不久,成都市市长信箱也转来了一份关于上述幼儿园的投诉,反映的问题与文女士的相同。经该局出面协调,目前,该幼儿园已同意暂缓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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