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 日前,《武汉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正式出台。据了解,该《标准》对举办者、设置规模、办园地点、园舍、消防安全、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办园经费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规定幼儿园设置规模不低于3个班、不超6个班;园长应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具有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1名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此外,对于备受关注的校车问题,该《标准》中规定,幼儿园不得私自使用车辆接送幼儿,如需要配备接送园车,则必须按规定申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后方可配备。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达不到标准且不愿继续改善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将坚决予以取缔。 (高家龙 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