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周余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该省确定聘任的77位首批省级教育督察员将于近期上岗,聘期为3年。
据了解,该省聘任的首批教育督察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其他行业热爱关心教育事业的人员构成。这些督察员可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学校进行督察,指出其在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并监督其进行整改。
据了解,陕西省教育督察员制度分省、市、县(区)三级建立。其督察重点为发现并督促学校整改在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有关人士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为教育督察员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各类学校要主动接受教育督察员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教育督察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