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刘江老师,为让学生进行商业实践,要求其2010级的78名学生每人都要经营一家网店,并将网店的点击率和营业额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此举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培养实战能力鼓励学生“下海”
对于刘江的做法,一些高校的商业类课程任课教师表示,商业课程的确要鼓励学生“下海”,因为如果缺少必要的商业实践,学生的课程学习便会枯燥无味,学习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刘江在谈及要求学生开网店的初衷时说:“通过开网店,学生可以丰富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让课程学习不再是纸上谈兵。”他表示,在前几届学生中,自己已经尝试过这样的做法,学生反响不错。
“市场营销方面课程应更侧重于实践,我想在实际的操作中去体验和学习。”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生杨光毅说,作为班上开店较早的学生之一,他的网店在今年9月初就开张了,主要经营情侣礼物和时尚男女挎包,开店仅1个多月,其交易额就接近6000元。
以体验为主量力而行
然而,这一教学模式虽然新颖,但在校大学生在进行商业实践活动时肯定需要一笔资金,这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教师该如何引导学生降低风险?
据介绍,该学院参与实践的大部分学生的经营方式为代销,开网店的学生只要在买家拍下商品后,把买家的地址发给货源商即可,自己并不负责送货。这样学生投入的成本就很低,刚开始是零成本,但后期需要购买一些装饰网店页面的工具,这部分的费用在100元—200元左右。“在实践中,大家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我看重的是学生的参与和体验。”刘江表示,不会单纯以营业额作为成绩的考核指标,而是让学生们写报告,包括开网店的心得体会和经验等,将其作为考核的参考。他认为,大学生在学习商业类课程的同时参与商业经营,可以增强谨慎投资意识,并从经营成败中吸取经验教训,为未来就业作准备。
学校应提供平台给予相应支持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管理系党总支书记施德宝认为,学生集体开网店是一种创新的教学模式,旨在引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鼓励学生进行商业实践时,校方及相关教师应持续关注学生的经营情况,及时给予辅导和帮助。
厦门大学2011级金融工程专业的研究生姜天宇,本科阶段在学校建立了商业实战协会,并经常带领该协会成员参加一些全国性的商业模拟比赛。对于商业实践他认为,学校在进行理性引导的同时,应该促进校友企业为学生提供商业实践平台。
姜天宇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官方网站上,经常会发布一些自己学校和校友合作企业的新项目信息,学生可以组队,拿出方案进行竞争,优胜者可以获得项目。“这种由企业拿项目让有能力的学生团队去做的方式,可将学生的激情与企业的经验和抗风险能力结合在一起,从而使项目获得更大的成功率,这样的商业实践才是真正的实践。”姜天宇建议,校方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在企业做项目或由企业出资开展经营的机会。
(龙超凡 王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