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会同北京市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促进北京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首都广告业发展任务及保障措施,到2015年,力争使北京市广告经营额突破1000亿元;形成20家以上拥有著名品牌的大型广告企业,5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综合性广告集团;实现内资广告企业上市零的突破;建设国家级广告产业示范区,构建国家级广告要素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中心。
在广告监管环节,《意见》明确将尽快制定《北京市广告法实施办法》,制定和推行广告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公众人物代言商业广告的管理,完善数字媒体、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广告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建立违法广告公示制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北京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8万户,从业人员11.8万人,规模以上广告行业经营额为740亿元,占北京市GDP的5.3 %,已连续4年位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