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严打违法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吉林省校车牌照将采用专用号段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本报12月5日A1版以《校车里回荡着农村娃的笑声》为题,报道了今年6月以来,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成立农安县校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杜绝黑校车带来的安全隐患,解决农村孩子上学难一事。报道刊发后,社会反响强烈。12月14日上午,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该省校车牌照将统一采用专用号段。
  据悉,为确保校车安全,吉林省校车牌照将统一采用专用号段“XS”(“学生”拼音字母缩写),按地区发放。坚决杜绝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严厉打击手续不全、无资质车辆和驾驶人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档案,每年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认,严把检验准入关。校车驾驶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酒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的本地居民。驾驶人实行统一资格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每学期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利用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行驶区间和车内空间,对驾驶人及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素质教育。吉林省政府已组成3个督察组,对全省九市(州)进行专项督察。另外,校车在运行过程中享有“特权”,可在公交专用道行驶、优先通行。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吉林省校车牌照将采用专用号段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