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近期连续几起校车致人死伤事件让人们对儿童意外伤害保险格外关注。12月7日,在北京保监局官方网站举行的“明明白白买保险”意外险专题访谈上,就有网友向北京保监局副局长罗青咨询儿童意外险购买的相关问题。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小孩在学校已经购买了一年期学生平安保险,寒假期间准备带小孩出去旅游,是否还需要再通过旅行社购买意外险?”
罗青认为,这主要要看小孩在学校买的一年期意外险的保额是否超过10万元。如果意外险保额不足10万元,可以考虑购买;但如果达到了10万元,就不需要再通过旅行社为小孩购买意外险了。因为根据《保险法》和相关监管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给付金额以10万元为限。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死亡保额超过10万元,多买的保额也得不到赔付。“当然旅游意外险含有医疗责任时可以另外考虑。此外,航意险不受这个限制。”罗青说。
罗青同时指出,由于寒假临近,孩子可能参加冬令营等各种活动,但北京保监局发现有些社会机构在承办这类活动时,团费里就包含了意外险。“这种意外险实际上是举办机构作为投保人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一份团体意外险,其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罗青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除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他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如果家长发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