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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标”校车蹒跚上路
作者:吴采平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近日记者通过对湖北省校车调查采访发现,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幼儿园校车超载现象普遍。
  2010年7月,新《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国标)实施后,今年8月1日,《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为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而制定的省级政府规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武汉市中小学约有各类校车500辆。校车要求比较严格:要由学校提出申请,到教育局审核,然后在交管局审核。校车必须保持良好车况,九座及以上车型,须喷涂或放置校车专用标志等。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副队长蕲小平告诉记者,去年新“国标”公布后,该区组织对辖区内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及校车司机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开展了对校车上路一对一的清查活动。
  据了解,《办法》还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等作出不少强制性规定:驾驶校车的司机须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等。《办法》还对现实中经常存在的使用校车的两种特殊情形作了规定:其一,学校之间相互长期借用校车或共用一辆校车的,应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二,使用公交车辆接送学生的,应严格执行有关公交车辆管理的规定。《办法》首次明确学校是校车责任主体。
  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还是校车经费的问题。在武汉,有的幼儿园校车达到6辆之多,而一辆新“国标”校车的出厂价约为19万元。这意味着如果全部换成“国标”校车,将花费百万元。很多幼儿园为了节约成本,采取购置1-2辆“国标”校车,分别在早晚多跑两趟承担接送任务,校车上基本上都配备有当值的幼儿园老师。武汉市内幼儿园搭乘校车的车费,一般在每月120元至200多元不等。采访中,很多学生家长表示:“如果教育部门不增加校车费用投入,学校即使按要求更换了校车设备,最终的花销还是会转嫁到我们身上。”
  对于校车经费,湖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洪波指出,在现实条件下,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学生缴费。根据规定,学校有义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能自行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需要说明的是,乘坐收费校车属于学生的自愿行为,学校不得强制。二是在一些财力状况较好的地方,财政拨款也是校车经费的来源之一。目前,湖北省财政每年都安排有校车方面的经费。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是一个规范校车的强制性标准。但是,在标准制定后,并没有明确政府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考虑到一些地区、一些学校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应当由地方政府统一购买校车,在此基础上明确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乔新生认为,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要加强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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