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中消协四届五次理事会上强调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12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五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王东峰指出,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党组提出和部署的“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扎实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有力地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积极促进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理事会各成员单位的优势作用,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编印消费指导手册,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努力营造有利于消费的和谐氛围,促进改善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切实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是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化解和调解消费纠纷。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消费领域纠纷矛盾的趋势和特点,通过采取加强消费者咨询投诉信息化建设、发挥理事单位整体优势、构建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等有效措施,不断拓宽和畅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渠道,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解决消费纠纷的模式,为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下转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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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注重把消费维权与促进行业规范相结合,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商品、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公开披露、消费体验和社会评议等活动,不断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王东峰强调,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服务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强调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必须继续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和保障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好这些精神和要求十分重要。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要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和工作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在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上下功夫、上水平。一是要把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消费和促进扩大内需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要创新消费教育引导的形式,丰富其内容,从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新消费理念、改善消费预期、提升消费信心,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要适应消费结构的新变化,积极推进增加文化消费总量。要有针对性地引导消费者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扩大文化消费,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目标要求落实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之中,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应有的作用。三是要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新消费理念,创新消费方式。要有针对性地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泛宣传和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积极服务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切实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消费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安全既涉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又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中消协将“消费与安全”确定为明年的年主题,对于改善民生、保障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年主题活动,精心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制定工作方案,选择载体,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精心组织实施,注重活动实效。一是以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为重点,努力营造保障消费安全的市场环境。要把涉及消费量大、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易受侵害、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集中的商品品种和服务领域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督促经营者全面履行保障消费安全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监督商品和服务的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权益。二是以有效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为重点,努力畅通调解消费纠纷的诉求渠道。要加强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消费者咨询、投诉集中问题的分析研判、疏通引导和促进源头治理,建立有效的消费安全预警防范机制以及消费纠纷和解、调解制度,超前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从根本上依法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既要认真处理好消费者的每一个咨询和投诉,又要认真做好消费咨询和投诉信息的综合分析与比较研究,及时把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和通报,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消费政策、保障消费安全提供参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三是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为重点,努力构筑保障消费安全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要求,在构建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消费教育引导、社会监督、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经营者自律机制,完善消费调查评议和比较试验工作制度、舆情监测和信息管理制度、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制度、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转办和处理以及督办反馈制度,依靠制度规范和科学管理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消协组织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和水平。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要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主动适应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维权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在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和消费维权能力。一是努力建设学习型消协组织,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紧密联系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现状,按照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要求,强化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和完善消协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和维权能力。要会同工商机关进一步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延伸和扩展消费维权网络,注重工作实效。要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监督效能。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提高服务水平和监督效能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和依法高效履职的观念,着力在主动服务、依法履职、有效维权方面取得新成效。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检查落实和监督考核,注重提升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切实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和财审纪律要求,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同时,要积极搭建社会化消费维权综合平台,加强与各理事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协作和配合,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各理事单位的整体优势,依法监督,依法维权,不断提升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王东峰最后指出,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消协组织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各级消协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