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执法干部检查鲜肉摊位
■本报记者 姚 敏/文 董芳忠/摄
中秋和国庆“两节”是食品消费的高峰,为切实维护“两节”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工商部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检查和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采取各项举措,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积极部署节日监管
为了做好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9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加强201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加强“两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做好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既是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迫切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的重要任务。各地工商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监管工作,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协调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逐级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严格检查月饼市场
据记者了解,北京、广东、福建、河北、山东、河南、江西等地的工商部门均在“两节”前认真组织了月饼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同时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月饼经营违法行为;强化对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2012年月饼抽样检验方案》,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月饼抽样检验工作。
上海市工商部门则在“两节”前专门组织开展了月饼券面格式条款的专项清理工作,规定今年月饼券不得“过期作废”,“霸王条款”得到清除。上海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每逢中秋节各大月饼生产、经销企业往往自行印制并向社会发售月饼提货券,这些券面通常印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由此造成的消费争议和纠纷较多。为此上海市对全市发售月饼提货券的各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面包蛋糕房等经营者全面摸底,并对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238家企业进行了重点走访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8户企业发售的月饼券面存在着“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本券过期作废”、“月饼一经售出酒店将不对损坏、运输和其他事宜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经工商部门指导,相关企业已落实整改,清除了以上条款。上海市工商局表示将始终保持对月饼券面格式条款的高压态势,发现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突出品种、渠道监管
据悉,各地工商部门在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突出对重点食品品种,如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调味品、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品种的检查,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食品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节日期间不仅要重视对传统销售渠道的监管,还要加强新型食品市场监管。记者获悉,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开展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恰好延续到两节期间。杭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工作重点转向网络食品市场监管。监管的重点包括对全市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摸底,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完善食品经营会员审查登记、食品信息公示、信息监察监控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将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等工具,集中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下一步该局将积极探索建立网上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并建立食品源头可追溯电子台账。
加强公示和自检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工商部门除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还强化了节日期间食品经营企业自检工作和食品消费信息公示。北京将完善快速检测和经营者自检机制、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企业自检体系作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体系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设立检测室或配备快检设备,目前已为241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配备了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建立了一级自检室10家,二级自检室20家,三级自检室211家。“这些商场、超市的自检室为进一步提高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筛查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两节期间要强化这些企业的自检工作,同时将开通‘食品安全信息电子公示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权威和更透明的食品安全信息。”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食品科科长陈钢告诉本报记者,该“食品安全信息电子公示系统”将率先在海淀区78家大型商场、超市启动,食品下架信息、食品安全方面的最新公告、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视频等丰富的信息将滚动播放,为保护食品消费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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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关于加强201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加强专项节日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要严格节日值守,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为此要求健全值班制度,严格节日值班和工作纪律,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要求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问题。要求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协调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10月12日前各地要将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的书面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有关人士介绍,各地工商部门始终高度重视节日食品市场的安全保障工作,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检查和整顿,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据统计,仅在2011年中秋节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就出动执法人员50.54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147.89万户次,其中检查月饼经营者61.33万户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月饼案件301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2.11万公斤,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北京、湖南、山东、吉林、海南和广州、深圳、厦门、大连等地加大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成效显著,受到群众的好评。 (姚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