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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字”方针保食品安全
——访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人民工商所所长李润成
作者:唐夏


  ■本报记者 唐 夏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人民工商所以网格化服务监管为依托,按照“分类设档、建点监测、三项管理、自律联动”的十六字工作方针,不断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人民工商所所长李润成。
  实施差别化食品安全巡查机制
  问:人民工商所是出于何种考虑,建立差别化巡查机制?该机制具体是如何运作的?
  答:我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数量多、种类多,且分布集中,根据这些特点,我们建立了差别化的市场巡查机制。首先是实行分类设档,将所有食品经营户按照组成形态和经营特点分为A、B、C、D四档。A档为进口儿童食品,每周巡查一次;B档为进口食品,每半月巡查一次;C档为食品添加剂,每月巡查一次;D档为普通食品,实行不定期巡查。其次是利用工商机关监管信息平台,对A、B、C三类业户实行一户一档,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等,尽可能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再其次是实行分类巡查,根据不同类型的食品经营业户,相应增加监管频次和监管内容,提高日常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三位一体”食品检测网络
  问:在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方面,人民工商所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所逐步探索完善、建立起以经营者自检、专业机构检测、工商所抽检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多层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
  一是组织经营者自检,每周抽检样品不少于60个,并将抽检结果予以公示。二是配合专业机构检测。三是开展工商所抽检。以节日食品、生活必需食品为重点检测对象,每周抽检3次,每月平均检测样品120多个。
  实施食品安全“三项管理”
  问:监管重在落实,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人民工商所出台了哪些管理规定?
  答:我所在日常监管中,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纳入工商所网格化服务监管机制,明确所长为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段管员为工商所监管责任人,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工商所所长每周不少于1次食品监管跟班作业,副所长每天带班落实食品监管,段管员对管辖网格内的食品业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具体工作中,要求段管员实施“三项管理”,即证照、制度、商品管理。一是查证照,对无证、无照、过期、超经等行为,一律责令改正或立案查处;二是查制度,使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检查食品经营业户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进货查验索证制度等;三是查商品,查看中文标签、厂名、厂址等是否齐全,是否超出保质期。
  今年以来,我所按照“三项管理”的要求,针对各类食品进行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出动480多人次,共对食品经营户发出责令改正97份,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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