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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节日病”
会员消费被宰一刀
作者:郝军 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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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部分洗车店春节期间价格上涨 本报记者 郝 军/摄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春节消费图的就是一个喜庆,可是广西南宁市部分美发店和洗车店的会员却发现,自己的会员资格在春节期间“失效”了,进店消费非但享受不了会员价,还要付出比平时更多的钱,才能得到服务。会员消费在春节遭遇商家“宰一刀”,让消费者显得很无奈。
  1月22日,南宁DK造型美容美发会所的会员杨女士来到该店做发型。美发结束后,杨女士拿出会员卡,让收银员划卡结算遭到拒绝,对方称春节期间美发要用现金按照原价付款。杨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她取得该会所5折优惠的会员资格,办理入会资格时,对方并没有告诉她会员在春节期间不能划卡消费,会员卡上也没有相应的提示。“对方说已在店内张贴了提示,对此事进行了告知,可是这提示贴在收银员背后的墙上,根本很难发现。”杨女士说。
  大年初五,覃先生从桂林回到南宁,开车来到南宁琅东888洗车城洗车。对方告诉他,春节期间洗车必须现金消费,50元/次。覃先生认为,就算不是会员,平时洗车顶多也就20元,现在非但没了会员价,还比平时高出30元,为此他拒绝付款。见覃先生不肯让步,洗车城最后表示,可以划卡,但一次得划3格,等于平时的3倍。
  1月27日,记者在南宁部分美发店和洗车店调查发现,春节期间消费只收现金,已经成为这些行业的潜规则,尤其在一些小型美发店和洗车店情况更为普遍。
  南宁市祥宾路上一个没有名号的洗车店老板告诉记者,平时洗车20元/次,会员价10元/次,春节期间30元/次。南宁市逸轩美发店老板说,会员平时在店内消费打7折,春节期间只接受现金消费,并且收费在原价的基础上上浮25%。记者发现,很多店的会员卡上并没有节假日会员不能享受优惠的提示。部分店的老板向记者透露,春节期间,他们要向员工支付3倍的工资,如果继续实行会员优惠,只能“赔钱赚吆喝”。至于为何不向顾客明示节假日不优惠,他们认为,这是整个行业做法,没必要特别说明。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叶桂明认为,如果商家在合同或会员卡上约定节假日会员不能享受优惠,商家的做法则无不妥。如果没有约定,商家的行为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额外费用,并向当地的工商和消委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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