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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服染色 赔偿
作者:顾艳伟 邓超


  本报南宁讯(邓 超 记者顾艳伟)广西融安县消费者黄女士到一家干洗店洗羽绒服,结果干洗店在洗涤过程中导致黄女士的衣服染色和勾纱,在当地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干洗店向消费者赔偿了300元钱。
  黄女士在申诉中说,她花800元购买了一件深红色羽绒服,洗涤方式为干洗。穿过一段时间后送往一家洗衣店干洗。3天后,黄女士去干洗店取衣服时发现,衣服局部被洗成了黄色和红色交杂的颜色,背面还有小面积的勾纱现象。黄女士要求对方赔偿遭到拒绝,便到来融安县工商局进行申诉。
  工商人员查看衣服后,联系了干洗店负责人,但干洗店老板拒不承认是洗衣店的责任,但是,在黄女士提供的洗衣单据上,也没有注明羽绒服在干洗之前有染色的记录。工商部门认定,消费者的羽绒服是在该干洗店洗涤的过程中染色,干洗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工商的协调下,店方答应赔偿给黄女士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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