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 浩)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产品保修项目标示不明确误导消费者产生的纠纷,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换货。
去年4月30日,上海消费者戴先生购买了某品牌净水器,安装后,便出现出水小的问题,厂家维修人员检测后称要戴先生支付650元更换滤芯。戴先生认为,在产品保修卡上注明,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配件,现商家在保修期内要求消费者付费更换滤芯,他不能接受。厂家维修人员表示滤芯是易耗品,无法进行免费更换。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因此,戴先生近日向静安区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厂家在对外进行宣传时,并没有告知消费者滤芯不能保修。现出现问题,公司说滤芯是易耗品,没有保修期,不提供免费更换,涉嫌误导消费。经多次调解,最终净水器厂家同意给消费者换一台净水器,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