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 海
2011年,江西省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组织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为己任,努力构建扩大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消费维权亮点纷呈。
一年来,江西各级工商机关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积极更新维权理念,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63266件、申诉19421件、举报3227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3920起,案值237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6.8万元。江西省县级以上消协共登记消费者投诉9605件,解决9245件,解决率达96%,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290.7425万元。
自2010年起,江西省消协连续3年与江西省邮政公司等20多家企业签订了“共建诚信和解单位投诉和解对接工作协议”,使代收货款、电视购物、网购、银行理财(保险)等服务行业的投诉得到了较好的处理。抚州市工商局和新余市工商局则启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继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和办事流程。
2011年,江西各级工商机关还紧紧围绕消费者的诉求重点和热点,采取个别沟通或集体约谈形式,对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促进和谐消费。如赣州市工商局、鹰潭市工商局针对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行业经营商提供服务时涉及虚假宣传、多收费用、设置消费陷阱或门槛等情况进行重点约谈,逐个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取得了明显效果。据统计,仅2011年,江西省各级工商部门就约谈企业110家,下达行政约谈通知书9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