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照重
2011年3·15年度,山东省消协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创造性地开展了消费维权工作。
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重点,创新了消费维权机制。为积极服务“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山东省消协在2010年指导六市消协(委员会)成立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的基础上,2011年又推动七市消协(委员会)成立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消费维权联盟。“一蓝一黄”消费维权联盟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大力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山东省消协先后开展了皮腰带、背提包、电磁炉、电水壶、节能灯具商品比较试验,分批公布了比较试验结果,曝光了不合格产品及企业20余家,对假冒伪劣商品,山东省消协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了移交立案,起到了很好的消费引导和震慑作用。山东省消协还强化了市场监督检查。针对春运期间铁路运输压力大、消费者权益难保障的问题,山东省消协积极参加了该省纠风办、文明办、济南铁路局等单位组织的铁路春运监督检查活动,对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进行了明察暗访。济南、淄博、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等市分别针对食品安全、霸王条款等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