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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侵权事 警钟应常鸣——动车事故
作者:郑梦超


    ■本报记者 郑梦超

●回放
  2011年7月23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由北京开往福州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甬温线上海铁路局管内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双屿路段,与前行的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车4节车厢从高架桥上坠下。
  7月24日上午,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率有关方面负责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7月25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7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专程赶赴事故现场,悼念遇难者,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7月26日,首个赔偿协议达成,遇难者林焱家属获赔50万元。之后,负责善后工作的负责人表示事故赔偿金每人总计50万元,如果先签赔偿协议,可获得奖励费。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赔偿标准过低。
  善后工作组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按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的精神”的规定,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确定“7·23”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
  最终,“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金额锁定在91.5万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据国务院最终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后续

“小伊伊”仍在接受治疗

  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外正式发布此次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称,此次事故原因为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该设备在温州南站上道使用。上海铁路局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项炜伊是“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最后一个获救的“奇迹女孩”,其遭遇得到社会各界的同情,网友亲切地称其为“小伊伊”。此次事故令项炜伊父母双亡,而当时只有2岁半的项炜伊肺部、肝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下肢两个脚趾供血不足,专家确诊后认为其双腿要完全恢复正常功能已无可能。
  今年3月3日,项炜伊的叔叔项余遇在其新浪微博上表示,目前项炜伊正在爷爷奶奶的看护下,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学康复科进行康复治疗。项余遇表示,目前项炜伊正在锻炼左小腿力量,步行走路也取得了一定进展。3月7日,记者致电上述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证实了项炜伊正在该院进行康复治疗的情况,至于何时能够康复出院则并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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