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卢女士:
今年3月我在一家医院生下宝宝,结果1个月内平均每天收到四五个推销宝宝胎毛笔制作等电话,有些自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合作单位,免费为宝宝拍照等。对方知道我的生产方式,宝宝出生日期,我家住址和我丈夫的电话等。骚扰方式包括打电话给我或者我丈夫,多的时候一天有七八个推销电话,光应付这些商家着实费了不少时间,还影响休息。有几次,宝宝刚睡着,骚扰电话就响了,害得宝宝又哭又闹,全家人都十分烦恼。
《中国消费者报》回复:
《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泄露产妇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产妇的隐私权,已经触犯了法律。产妇只要找到相关证据,就可以起诉泄露信息的个人或单位,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