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张先生:
我于3月24日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在7天内就发现花屏问题,找到销售商,对方说是系统问题,进行了系统重装。但在使用过程中,花屏现象依然存在。于是,我将电脑送到了某品牌笔记本电脑维修站。维修站人员说是显卡的驱动没有装好,重新安装了驱动。但是,驱动装好后,还是出现花屏现象。我再次把电脑送到维修点进行检测,对方依然说没有问题,但在最近的使用中,又出现花屏现象。接着,我把花屏图片拍下来,把电脑送到维修站,对方承认是显卡问题,但仍然不肯给出问题的解决方法,维修电脑就像西天取经一样难。
《中国消费者报》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建议张先生保管好有关发票及证据,向当地工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申诉、投诉。
(覃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