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手机内存与宣传不符,经消协调解——
商家同意换机退差价
作者:洪敬谱 陆振宁


  本报讯(陆振宁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南陵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因为手机内存与宣传不符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其他品牌的手机,并退还了差价。
  2012年4月18日,南陵县消费者周先生在该县一家手机卖场内购买了一款TCL手机,售价为2900元。购买时商家称,该手机内存为2G,可周先生回家一看,其内存只有158MB,于是他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遭到对方拒绝。后来,周先生又几次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但均未有结果。4月20日,周先生向该县消协投诉,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南陵县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家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认同周先生的说法,但不同意为其退货。根据这一情况,该县消协的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等相关规定,就此事为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
  最终,商家同意为周先生更换一款价值2600元的另一品牌手机,并退还周先生300元差价。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C2 版:IT·数码】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商家同意换机退差价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