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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三限”
作者:许祖华


  本报西安讯 据悉,陕西省教育厅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将坚持“公告管理、确保质量、限量限价、自愿选用”原则,实行“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据介绍,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物价局,组织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对拟进入陕西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审定,择优推荐,并以《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统一代购本地区选用的公告内教辅材料,并积极主动地做好发放等服务工作,但不得从中牟利。未列入公告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迫使学生购买,中小学校更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许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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