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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回音
加工处剪坏运动裤 赔偿
作者:何春雷


  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天津市消费者李先生日前在某个体服装加工处修改裤子时,加工处员工不慎将裤子多剪掉3厘米。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消费者协会调解,店主赔偿了消费者的损失。
  李先生花1450元购买了一套运动服,由于裤子过长,便拿到某个体服装加工处处理。由于员工的疏忽,不慎将裤子多剪了3厘米,导致李先生无法穿着。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一起到消协请求帮助协调。
  调解过程中,店主同意为消费者赔偿损失,但提出只赔裤子的损失600元。经消协人员反复劝说,消费者与店主达成一致,店主赔偿消费者损失750元,被剪坏的裤子归店主所有,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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