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图二)箭头所指,即为该小区16号楼,红圈处为规划图上的 “人行入口”,16号楼后的黑色大门,在规划图上没有标示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安徽省合肥市融科九重锦小区16号楼的100余名业主,于2011年与该小区的开发商——合肥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智地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今年4月底收房时,一些业主发现,开发商用一扇大门将16号楼隔在了小区外。业主们认为,同是一个小区的住宅楼,自己居住的这栋楼却被分隔出小区,致使他们难以享受到小区的配套设施并在安全方面埋下了隐患,因此拒绝收房。近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
收房发现房子在小区外
5月上旬,合肥市消费者陈先生、詹女士等人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他们于2011年下半年购买了融科九重锦小区16号楼的商品房,购房时,开发商并未说明该栋楼是与小区其他住宅楼隔开的,而当他们4月底去收房时却发现,该栋楼孤零零地被一扇大门隔在了小区外面,而且该大门长期被锁住,业主如果想要享受小区的绿化和配套设施,必须从小区其他地方的入口进去。对此,他们深表不满,并拒绝收房。“四周开放的住宅环境,让我们如何能放心入住?楼下就是车水马龙的广场,今后家里的老人和孩子的安全问题如何保障?”针对自己所住楼房被隔离在小区外的实际情况,陈先生等人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当初买房时,如果售楼人员告知16号楼是被隔离在小区外,我肯定不会买的。”陈先生气愤地说。
调查
大门将16号楼隔离
5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政务新区的融科九重锦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共有16栋住宅楼,其中16号楼位于小区的最北边,靠近马路,与马路之间没有围墙,也没有大门,属于开放性质的,而其他住宅楼都封闭在小区内。将16号楼与小区其他住宅楼分隔开来的,是一扇锁着的黑色大门。在16号楼后与大门平行的位置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子。有业主说,该栋两层楼的房子是做商业用的,售价高于普通住宅。
业主詹女士分析认为,开发商之所以把16号楼与其他住宅楼隔开,主要是考虑到那栋两层楼的房子和16号楼的一、二两层商业房的商业用途,如果把门设在16号楼的外面,会对这两处的商业房有一定影响,必然会引起那些花高价购买商业房的业主的不满。
业主黎女士对记者说,去年10月她去咨询购房时,售楼人员带她去小区看了,当时小区仍在施工建设中,外面的围墙很高,从表面上看,包括16号楼的住宅楼都被围在小区里面,没想到收房时围墙一拆,这栋楼竟然孤零零地被建在了小区外面。
詹女士和黎女士说,她们提出拒绝收房,并找到负责销售房子的售楼人员黄某,黄某回答说,不知道16号楼为何被建在了小区外。
回应
改设大门需多数业主同意
5月21日,融科智地公司销售部王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该小区的规划设计,16号楼就是隔离在小区外的,该公司也是按照规划的实际情况要求售楼人员向购房者进行说明。该小区已通过验收,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至于业主反映不知道该栋楼是隔离在小区外,那可能是业主在售楼处看沙盘时理解有误,“也有可能是有的业主在购房时没有问这个问题,我们不可能连一棵树在哪里都要告诉业主”。
记者询问,为何不能将16号楼也围进围墙,将大门设在该栋楼外面呢?王经理解释说,大门设在什么位置不是开发商所能决定的,因为这栋楼有很多楼房是作投资用,把门设在外面,升值空间就小了,同时因为该栋楼有一些商业房,小区其他楼的业主也不同意将该栋楼围在小区里。“目前融科九重锦小区共有业主2000多户,如果全体业主中的2/3人数要求把门设在16号楼外面,公司就向规划局进行报批。”王经理说。
5月22日,合肥市规划局规划处负责该小区规划审批的工作人员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小区是2009年6月规划的,中间发生过一次规划变更,是变更车位。规划部门只审批了一个车行主入口和一个人行主入口,开发商可根据情况多开几个入口,至于其他的门设在哪里,由开发商从安全的角度去设置,规划部门不干涉。该小区的房子是规划在先,业主买房时是可以了解到具体规划的,但不排除一些业主购房时因其他原因不了解情况。记者咨询规划图纸上的16号楼外面有个“人行入口”是何含义,刚开始刘某称“人行入口”是小区的一个大门,之后又否定了这种说法。“小区人行入口有可能做成一个门,也有可能不设门。从开发商当时申报的规划图上是看不出目前16号楼后面的那道锁着的门,至于16号楼外人行入口这个门从哪开,最终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刘某说。
观点
开发商涉嫌侵犯知情权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朱德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研究房地产市场多年,单独一栋住宅楼被建在小区外的情况比较少见。从业主反映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有可能故意隐瞒了重要的信息。消费者不是专家,开发商在销售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详细情况,否则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朱德开在看了融科九重锦小区的规划图纸后说,从图纸上看,给人的感觉是16号楼和小区其他楼是一个整体,把该栋楼单独隔出去也不符合常理,而16号楼外面明显有一个“人行入口”,应该是一个大门。
朱德开认为,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业主和开发商应该坐下来协商,开发商称需要小区全体业主中的2/3人数来决定门设置在什么位置,是不合理的,而是应该由16号楼的全体业主来表决门究竟该如何设置,因为16号楼的业主才是利益相关者,而其他15栋楼的业主与之没有多少关系。只要16号楼有2/3的业主赞成把门设在外面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