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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3万买的新奔驰车是“黑户”
作者:史伟国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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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消费者聂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奔驰车无法上牌的通知单 吴采平/摄
■史伟国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武汉消费者聂先生花近53万元买了一辆崭新奔驰商务轿车,车辆到手后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上牌照,却被告知:该车产品合格证已过有效期。

53万买辆“黑户”车

  今年4月26日,武汉消费者聂先生来到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1号的武汉星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星隆公司)选购车辆,最后看中了一款奔驰E300型轿车,价格为52.98万元,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聂先生支付完全款后,由武汉星隆公司提供手续办理新车上牌。
  5月4日,交付全款后,聂先生兴冲冲地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上牌,被告知不能办理。在“机动车登记业务退办通知单”上,明确写着:该车产品《公告》已于2012年4月20日过有效期。
  聂先生随即找到武汉星隆公司理论,结果是拿到一张临时牌照使用。眼看上牌时间一拖再拖,5月18日,聂先生委托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王伟强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商尽快办理上牌,并赔偿相应损失,法院建议双方先行调解。5月30日,聂先生向辖区武汉市工商局汉阳分局琴断口工商所投诉。
新车“身份证”过期致无法上牌
  聂先生目前已经更换了2个临时牌照,使用十分不便,经常遇上交警盘问,需要花时间解释。要是早知道这款车合格证明公告过期了,压根就不会买。
  聂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武汉星隆公司作为销售方有义务弄清汽车公告的时限,并提前告知消费者。而在销售合同中,车商只对消费者不按期上牌造成的损失后果进行了责任约定,却没有就因车商一方过错不能上牌而造成损失的问题进行约定,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已经构成欺诈,应该赔偿。
  接到聂先生投诉后,工商人员随即联系了武汉星隆公司。经销商告诉工商人员:5月6日,奔驰厂方才将该款车产品“公告”过期的通知下发经销商,此前该店也不知道合格证已经过期,现在已将聂先生的情况向厂方反映了,全国其他城市也有一些类似的问题发生。
  聂先生认为,武汉星隆公司作为销售方有义务弄清汽车公告的时限,并提前告知消费者,没有告知已经构成欺诈,要求商家赔偿自己购车不能上牌的相关损失。但商家表示将积极联系厂方协调办理好上牌手续,拒绝赔偿。工商部门组织消费者和商家多次协调,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汽车“身份证”申报耗时长

  汽车“身份证”公告过期后,一般需要生产厂家统一再次进行申报审核,耗费的时间较长。日前记者在暗访时发现,普通的维修厂就能通过改动发动机出厂号码等手段,再套用未过期的合格证上牌。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要求在新车出厂前,由厂家统一递交申请,审核车辆改动变化、生产厂家资质变动等信息。审核后,每一批车会得到一份合格证明,即产品公告,这跟人的身份证是一个道理,一般有效期为1—2年。而根据我国《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经查实,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目前,武汉市汉阳区消费者协会已经启动巡回法庭,尽快组织双方协调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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